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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2023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和我省、市决策部署,在委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略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着力凝聚依法治县思想共识。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学法用法结合三个年”活动和普法考试学习,举办了两期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组织全县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理论、党的二十大精神20余次坚持政府常务会学法议题和党组会学法制度。二是着力聚焦依法治县重点任务坚决扛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制定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自觉立足于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来谋划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切实抓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基层执法、基层治理、普法宣传、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三是着力筑牢依法治县基础支撑。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通过季督导与日常督查,全面加强法治建设过程性监测和结果性评价。结合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法治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政法铁军。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提升政府效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开展“坐窗口、走流程、跟执法”活动,推行“行政审批服务平台”,落实“重点项目一码通办”,开设“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解构重组审批事项,整理公布“套餐式”办事指南120个办理一件事一次办1250件;巩固提升“镇街村居联审联办”工作模式,“跨镇办”“跨村办”800余件探索开展“跨省通办”“跨市通办”“跨区通办”与甘肃康县两当县,四川南充嘉陵区、南部县江苏海安市、山东乐陵市,咸阳市永寿县、宝鸡市凤翔区等地达成通办”合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用时长、多头跑等问题;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医保工作受到省政府激励通报。二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县政法执法各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1件,办理食品药品安全、人居环境整治、安全生产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7件,摸排知识产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受理民事涉企案件共计41件;全县政法执法各单位累计走访企业37次,开展涉企法治宣传164场次,通过法治宣讲促企业合规经营完成了采石场矿山退出整改、矿山违建拆除、企业合作协议的处理,妥善处理了一系列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县域营商环境评价居全市前列。

(二)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发布了《略阳县重大事项决策目录清单》。二是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推行政府法律顾问集中统一采购改革,实现了党政群机关法律顾问覆盖2023年全县法律顾问共办理法律服务事项120件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始终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出台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22件党内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报备审查。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公开。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4,累计抽查案卷342件,对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发通报督促纠正;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意见》,建立了监督信息共享、规范检察建议的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跟进监督等机制,对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0份。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组织全县17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清理执法证件201个。四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并整改涉及五大方面问题11个,进一步规范了道路交通领域行政执法行为

(四)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切实把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全年办复人大代表建议78件、政协提案19件、参考案27件。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完善略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室、广播电视等公开平台,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执行《略阳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45条,按时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期,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12期,县政府官方微博信息发布126条、微信信息发布40期114条。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充分整合现有各类调解资源,搭建县、镇()、村(社区级解决矛盾纠纷工作平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扎实开展了保安全、护稳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年共摸排各类矛盾纠纷561件,化解561件,化解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持续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2023年法律顾问到村开展服务2072次,提供法律咨询45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69件,着实为群众排难解忧,办好事、办实事。三是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2023年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3件,结案率100%,行政应诉案10件。其中,各部门行政应诉案件3件,开庭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7件,开庭3件,撤诉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率100%。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紧盯“实质性化解”这个关键,按照“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原则,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2件

(六)深化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在全县各党政机关建立“三单两书”制度,促进了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完成了“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二是多载体提升普法质效,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集中法治宣传活动172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展出展板423面,法律咨询2300余人次。三是开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组织法律进机关单位、进镇村(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办好“开学第一课”活动,开展法治教育课、法治教育主题班会1500余节;组织学生观看了法治警示教育专题片145场次,参加法治教育基地参观3000余人四是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结合农民健身和农耕文化广场建成法治广场3个五是壮大普法宣传队伍。新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354名,实现了每个行政村至少5名的初步目标,工作经验先后被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被推荐为全国改革优秀案例。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法治建设与略阳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一是普法宣传还存在薄弱环节,普法教育“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二是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不及时、执法职责划分不明确,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有差距。三是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网上办、掌上办使用率还不高,综合受理人才缺乏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面推进“八五”普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践行法治、厉行法治,在全县努力营造尊崇宪法和法律权威的浓厚氛围,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梳理和明确执法事项,切实将法定职责落实到位。三是充分利用政务大厅宣传栏、电子屏、政府网站、微信及其他新媒体等宣传媒介,利用“进知解”“政务赶集”等,广泛深入宣传我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改革措施,提高公众知晓率。四是深化全县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成果,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不断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各项制度机制,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应诉职责,加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传学习力度,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

略阳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