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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认真践行“两山”理念保护林业资源

略阳县认真践行“两山”理念保护林业资源

略阳县建立县镇村三级林(山)长制,共计486人,落实责任到山头地块,累计巡林8600余次。落实镇村每季度、每月召开1次林(山)长专题会议制度,探索建立“林(山)长+警长”“林(山)长+检察长”和“林(山)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聚焦重点任务,提升林业资源管理利用水平,完成营造林年度建设任务7.22万亩,配备嘉陵江沿线7个镇(街)湿地监测设备。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救助中华狗獾等野生动物18起,松材线虫病防控除治枯死松树3.08万株。紧抓森林防火不放松,全县连续32年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