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全面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一是“体系化”保护。编制出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开发与利用的实施方案》《略阳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挖掘、认定、管理机制;建成非遗项目资源库,申报省市县级非遗保护名录24个,建成省级非遗就业工坊1处。二是“活态制”传承。对认定的24名市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兑现补助4.6万元,依托32个非遗项目传习所(基地)新吸纳传习人员500余名,让文化遗产传承有序。三是“融合性”发展。深入挖掘文化遗产资源,积极打造集文化教育、文化体验、文创开发于一体的特色产业体系,遴选非遗特色文创产品10余种,开展保护区建设成果巡展推介20余次、非遗类传承活动220余次、宣传展示活动30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