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多举措持续加强水生态保护
一是县级总河湖长示范带动积极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召开河湖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7次,签署总河湖长令3份。全县三级河湖长累计巡河10218次。二是持续推行“3+1+1”巡河制度,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暗访整治3轮次,整改销号问题48个,查处违法案件1起,封堵嘉陵江下河路口13处318米,拆除涉河违建180平方米。三是探索建立“林长+河湖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警长”协作机制。推行河湖长制三色督办单,建立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召开跨界河流联席会议2次,开展联合执法巡查4次。四是完成山洪沟治理6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65.17平方公里,提升改造嘉陵江和汉江流域尾矿库31座;嘉陵江干流出入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境内8个支流断面均符合Ⅲ类及以上标准,地表水水质达到Ⅲ类水体比例达100%。
略阳县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需求,标准化编制并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41项,压缩开办时间至4小时。建立“1+1+N”推进机制,迭代升级“专区+综窗”帮办代办联动模式。健全完善31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场景,为企业、群众提供“套餐式”服务,不断压缩关联事项办理时效。累计受理涉企案件277件,立案时间较去年同期缩短5%,简易程序使用率68.2%;完善多维度县镇村调解机制,成立多元化跨领域调解委员会5个。
 
          
         陕公网安备610727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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