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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略阳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编制。《报告》全文包括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安排。

《报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将在略阳县政府网站(www.lueya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

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健全制度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始终把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增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和保密审查工作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运作。为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对《略阳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进行健全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保密审查、责任承担进行明确和规范,做到制度健全,责任落实,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通过公文发布系统公布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简报、最新政务动态、各种新出台的文件及班子成员主要职责、联系电话及按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并设置群众信箱,加强与社会、群众的沟通互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公众的需求,在有关规定、规划、计划、听取公众意见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还存在界定不清,把握不准的问题。三是我局主要通过网站、公开栏、简报信息等公开政府信息,适合广大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充实和创新。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夯实责任,细化任务,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健全普法教育机制,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提升公开服务能力,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拓宽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四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办事公开。五是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继续完善相关设施,进一步加强保密和安全建设,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硬环境。六是努力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面。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加强偏远镇村、街道办、社区、企业、学校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学校周边、流动人口聚居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主题活动覆盖全社会。七是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机制,及早发现、及时回应,确保信息权威,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略阳县司法局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