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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任伟刚解读《来略旅游团队奖励办法(试行)》

原文链接:《来略旅游团队奖励办法(试行)》

进一步激发略阳县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产品供给,打造“千里嘉陵江·醉美在略阳”品牌,根据《关于印发来略旅游团队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略政办发〔2023〕58号)文件,有以下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政策。

一、《奖励办法》的背景及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绿色循环转型发展”工作战略,实施“引客入略”计划,调动外地旅游企业参与略阳旅游营销的积极性,并根据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汉中市旅行社奖励办法的通知》(汉政办函〔2020〕2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来略旅游团队奖励办法(试行)》。

二、出台《奖励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进一步促进旅游引流,盘活我丰富的旅游资源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带动作用,引导略阳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让更多的文旅企业能够享受政策扶持,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三、《奖励办法》的适用范围及对象有哪些?

答:主要针对组织县外游客到略阳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在略阳开展两日游及多日游的旅行社(分社)、自驾游协会等相关组织。

四、申领奖励政策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奖励的旅游团队必须同时具备的4个条件。1.旅游团队通过自驾车、汽车大巴、火车等交通方式到略阳开展两日以上旅游活动,且在略阳境内住宿一夜(含一夜)以上。2.旅游团队至少游览县内3个旅游景区(景点),包括两个收费景区(五龙洞AAAA、灵岩寺AAA)。3.旅游团队必须有合法手续。4.旅游团队离略时经审核提报资料齐全,确认无投诉、无遗留问题。

五、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团队如何提交申请资料?

答:旅行社(分社)、自驾游协会等相关组织于发团前3天将景区(景点)游览行程单、略阳县来略旅游团队报备信息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报县文旅局审核确认。发团前1天给予审核答复。逾期申请的团队不再进行奖补。其中,《略阳县来略旅游团队报备信息表》《略阳县来略旅游团队奖励申请表》《略阳县来略旅游团队奖补确认表》统一制式的申报提交表格,可登录略阳旅游微信公众号下载。

六、奖励奖金如何拨付?

答:1.旅行社(分社)、自驾游协会等相关组织按奖励办法向县文旅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2.奖励资金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团队行程结束后,经审核,提报资料齐全并确定无投诉、无造假、无遗留问题后,由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奖励金额的统计,并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与受奖励团队进行核实确认,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部门统筹奖补资金,县文旅局负责兑付奖补资金。3.发现“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责任属于组织方的;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服务质量过失责任属于组织方的;发生恶性投诉事件责任属于组织方的或给本县旅游行业造成不良影响的;弄虚作假领取奖金的。”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奖励资格并追回当年已发放奖补。

七、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即从2023年11月14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止,试行一年。2.由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做好奖励组织申报、审核、兑付,以及《办法》宣传解释等工作。

略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