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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潘齐等8名同志退休的通知

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兴州街道办: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经查阅档案:潘齐、徐长丽、陈慧英、牟明红、李亨正、刘雪琴、陈兴礼、周元霞8名同志于2024年9月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按照中、省、市对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职工),应在其达到退休年龄后次月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规定,请你单位严格执行干部(职工)退休制度及时通知本人,传达上级政策规定,按时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的待遇从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