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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集2024年陕南发展专项资金(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储备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

现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陕南发展专项资金(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区域〔2023〕207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项目征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储备项目方向

()主导产业培育。

1.绿色食药、新型材料、文旅康养、装备制造等市级主导支柱产业项目。

2.“一县一策”确定的县域主导产业,包括首位产业(绿色食药)和第二主导产业(新型材料)相关项目。

3.以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等方式引入落地的重大产业项目。

()园区提档升级。

4.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等核心产业集聚区、省级重点县域工业集中区、“飞地经济”园区、区域合作园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重大项目前期。

5.装备制造、新型材料、生物医药、富硒产品、抽水蓄能、劳动密集、绿色循环等领域重大项目前期。

()加强担保平台建设。

6.政府主导解决县域经济发展和县域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难题的担保平台建设。

二、储备项目申报条件

1.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符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略阳县“十四五”绿色循环发展规划》以及《略阳县“十四五”一县一业规划》,项目所属产业未列入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2.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条件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3.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等前期手续齐全,项目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已经落实,投资结构合理,相关资料齐全。

4.项目应为具备开工条件或已开工的合规在建项目。

5.项目未获得当年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各类巡视、审计未发现问题。

三、具体要求

1.要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告主要说明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工艺技术、建设期限、投资情况和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进行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说明申请专项资金的数额。

2.要填写《2024年度陕南发展专项资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储备项目汇总表》(附件2),《陕南发展专项资金(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绩效目标表》(附件3),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土地证或用地预审意见、建设规划部门意见、环评、能评文件以及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已经落实、投资结构合理等相关资料。

3.项目单位不得瞒报虚报、弄虚作假,要提交项目承诺书(附件4),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11月29日。

请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按要求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资料报送县发改局循环产业股(328室,所有资料纸质版和PDF电子版各报送一份),待初审通过后再通过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czyxmk.sf.gov.cn)进行网上填报。

联系电话:0916-4828092;邮箱:271003659@qq.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度陕南发展专项资金(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区域〔2023〕2073号)

      2.2024年度陕南发展专项资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储备项目汇总表

      3.陕南发展专项资金(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绩效目标表

      4.项目承诺书

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4日